特種設備(機電類)生產單位安全風險管控(日管控、周排查、月調
文章來源:華遠電梯 發布于:2024-08-31 11:21 瀏覽量:
特種設備(機電類)生產單位安全風險管控(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清單
本“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為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推薦性使用格式,僅規定了應當進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基本項目,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產品制造的具體要求,細化風險管控清單,合理調整管控形式。
本“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為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推薦性使用格式,僅規定了應當進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基本項目,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產品制造的具體要求,細化風險管控清單,合理調整管控形式。
目錄
1.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2.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3.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4.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5.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6.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7.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8.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9.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修理、改造))
1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修理)
1.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2.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3.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4.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5.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6.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7.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8.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9.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修理、改造))
1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修理)
1.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設計的依據不符合要求 | 設計任務書中明確設計的依據,檢查設計文件的依據是否符合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 | 設計文件未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即用于生產 | 設計文件按規定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通過后方能用于生產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未按規定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辦理設計修改手續 | 當設計發生修改時,按設計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材料與 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6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7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9 |
作業 (工藝) |
未按規定制定通用、專用文件和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0 | 未對設計圖紙的工藝性進行審查 | 對設計圖紙進行工藝審查,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1 | 未按規定對生產工藝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3 | 未按規定對焊接試板控制 | 明確焊接試板的相關要求,按規定進行加工、檢驗與試驗、處理和保存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4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5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6 |
檢驗 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8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型式試驗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不能覆蓋產品范圍 | 型式試驗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覆蓋產品范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0 |
生產設備 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1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2 | 生產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生產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3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范圍、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4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5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6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8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9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0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1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2.電梯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井道勘測 | 井道現場情況與電梯實際尺寸不符 | 安裝施工前,根據設計圖紙復核施工現場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 | 曳引機承重工字剛、導軌支架、廳門門頭支撐點等預埋件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 安裝施工前,根據設計圖紙對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材料與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變更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7 | 作業(工藝) | 未按規定編制鍋爐安裝(改造、修理)施工方案等通用、專用的作業(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 | 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9 | 未按規定對作業(工藝)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作業(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施工用工裝、模具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 定期開展工裝機具使用管理檢查并做好記錄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1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包括焊接環境)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3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4 |
檢驗 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5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6 | 未按規定對檢驗試驗記錄和報告進行控制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8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0 | 施工過程 | 未對現場安全環境進行評價并制定措施 | 對現場施工作業環境進行安全辨識,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1 | 施工過程不符合相關要求 | 制定現場作業指導手冊,規范作業程序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2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3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4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5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6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8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9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0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3.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產品設計的依據不符合現行法規、安全規范、標準和用戶要求 | 按法律和法規等確定設計依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 | 設計文件未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用于生產 | 按規定執行設計文件審查制度,明確責任和流程。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未對設計和施工方案(過程)風險進行控制 | 制定設計和施工方案(過程)風險控制制度,明確職責。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 |
材料與零 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按規定控制,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未按規定進行驗收(復驗)、材料標識、保管、領用和使用控制,材料代用手續不全 |
1.按規定控制,明確責任; 2.加強過程巡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作業(工藝) | 未按規定制定通用、專用文件和技術交底,未對生產用工裝、模具進行檢查 |
1.制定通用、專用工藝文件,按規定完成技術交底; 2.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7 | 未按規定對生產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按規定完成工藝紀律檢查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8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規定控制,加強過程巡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9 | 焊接工藝評定未覆蓋。 | 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完成焊接作業對應的焊接工藝評定。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0 | 熱處理 | 熱處理工藝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和標準要求制定熱處理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1 | 未按規定對熱處理設備、過程、記錄和外委等進行控制。 | 按規定控制,加強過程巡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無損檢測 | 無損檢測通用工藝、專用工藝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和標準要求編制無損檢測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3 | 無損檢測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儀器及試塊、無損檢測過程、無損檢測記錄、報告、無損檢測外委進行控制。 | 按規定控制,加強過程巡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4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上崗。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5 | 理化檢驗方法、操作過程、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未按規定對理化檢驗外委進行控制。 | 按規定控制,加強過程巡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6 | 檢驗與試驗 | 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控制,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7 | 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狀態標識,定期檢驗、檢定或校準等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控制,定期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8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9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0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1 | 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2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3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4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5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6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4.起重機械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方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材料與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制定材料與零部件控制程序,明確人員職責,加強過程巡查,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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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復驗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復驗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標識、發放和領用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核查材料原始標識并進行標識移植 按照規定進行材料發放領用,并做好相應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4 | 未按規定存放、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存儲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5 | 作業(工藝) | 材料變更手續不全 | 按照材料控制程序要求進行確認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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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圖紙會審程序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7 | 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和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8 | 未對作業工藝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9 | 未編制相應的安裝維修方案、施工計劃、施工作業文件、質量計劃等 | 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含質量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應滿足許可范圍特性和管道工程實際情況,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焊接控制相關程序要求,建立焊接作業人員明細表,焊工持證焊接,項目符合要求;焊接環境應滿足法規標準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填寫焊接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1 | 焊接工藝評定未覆蓋 | 具有合格有效的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焊接工藝卡,且能覆蓋焊接所需的工藝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未按規定對焊縫返修進行控制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3 | 無損檢測 | 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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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無損檢測人員資質不滿足要求 | 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5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6 | 未對(外委含第三方)無損檢測工作有效控制或確認 | 未對外委(含第三方)無損檢測工作有效控制或確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7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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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檢驗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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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滿足要求的檢驗與試驗條件,并做好狀態標識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0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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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等不符合要求 |
1.制定安裝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控制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2.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3.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22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相關規定對儀器設備檢定或校準,并保存見證材料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3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狀態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要求設置正確的設備使用狀態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4 | 施工過程 | 未對現場安全環境進行評價并制定措施 | 發現現場作業安全風險、危險源及并制定相關控制措施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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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作業過程不符合相關要求 | 對配套設施檢查交接,對施工工藝符合性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6 | 施工前未進行安全技術檔案交接 | 檢查安全技術檔案交接情況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7 | 起重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 現場檢查起重作業人員證件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8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9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0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1 | 未確認現場作業人員持證健康狀態是否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檢查施工人員健康狀態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2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3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4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5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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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7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5.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設計的依據不符合要求 | 設計任務書中明確設計的依據,檢查設計文件的依據是否符合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 | 設計文件未經鑒定,也未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即用于生產 | 設計文件經鑒定機構鑒定并按規定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通過后方能用于生產,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未按規定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辦理設計修改手續 | 當設計發生修改時,按設計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材料與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6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7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9 | 作業(工藝) | 未按規定制定通用、專用文件和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0 | 未對設計圖紙的工藝性進行審查 | 對設計圖紙進行工藝審查,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1 | 未按規定對生產工藝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3 | 未按規定對焊接試板控制 | 明確焊接試板的相關要求,按規定進行加工、檢驗與試驗、處理和保存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4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5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6 | 熱處理 | 熱處理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7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設備、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8 | 熱處理過程以及記錄、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過程控制,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未按規定對熱處理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熱處理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0 | 無損檢測 | 未按規定制訂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1 | 無損檢測人員及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并對無損檢測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明確其職責、權限等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2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過程進行控制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方法、數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檢測、擴探比例、評定標準應滿足工藝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3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4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5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無損檢測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6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理化檢驗工藝文件,明確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的具體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8 | 理化試樣及試樣檢測以及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以及記錄和報告的出具應符合相關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9 | 未按規定對理化檢驗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的理化檢驗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0 |
檢驗 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1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2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3 | 型式試驗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不能覆蓋產品范圍 | 型式試驗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覆蓋產品范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4 |
生產設備 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5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36 | 生產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生產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7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范圍、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2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3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4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5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6.客運索道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外來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要求 | 檢查客運索道安裝(含修理)所依據的外來設計文件是否按要求經過審核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 | 未按規定辦理設計變更手續 | 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時,檢查設計變更是否經過審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材料與 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變更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7 |
作業 (工藝) |
未按規定編制鍋爐安裝(改造、修理)施工方案等通用、專用的作業(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 | 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9 | 未按規定對作業(工藝)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作業(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施工用工裝、模具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 定期開展工裝機具使用管理檢查并做好記錄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1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包括焊接環境)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3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4 | 熱處理 | 熱處理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15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設備、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6 | 熱處理過程以及記錄、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熱處理過程進行控制,并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未按規定對熱處理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熱處理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8 | 無損檢測 | 未按規定制訂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無損檢測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并對無損檢測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明確其職責、權限等要求,檢查執行情況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0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過程進行控制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方法、數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檢測、擴探比例、評定標準應滿足工藝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1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2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3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無損檢測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4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5 | 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理化檢驗工藝文件,明確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的具體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6 | 理化試樣及試樣檢測以及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以及記錄和報告的出具應符合相關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7 | 未按規定對理化檢驗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的理化檢驗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8 |
檢驗 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9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0 | 未按規定對檢驗試驗記錄和報告進行控制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1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2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3 | 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4 | 施工過程 | 未對現場安全環境進行評價并制定措施 | 對現場施工作業環境進行安全辨識,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5 | 施工過程不符合相關要求 | 制定現場作業指導手冊,規范作業程序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6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7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2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3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4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7.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設計的依據不符合要求 | 設計任務書中明確設計的依據,檢查設計文件的依據是否符合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 | 設計文件未經鑒定,也未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即用于生產 | 設計文件經鑒定機構鑒定并按規定經責任人員審查確認通過后方能用于生產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未按規定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外來設計文件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辦理設計修改手續 | 當設計發生修改時,按設計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材料與 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6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7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9 |
作業 (工藝) |
未按規定制定通用、專用文件和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0 | 未對設計圖紙的工藝性進行審查 | 對設計圖紙進行工藝審查,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1 | 未按規定對生產工藝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3 | 未按規定對焊接試板控制 | 明確焊接試板的相關要求,按規定進行加工、檢驗與試驗、處理和保存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4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5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6 | 熱處理 | 熱處理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設備、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8 | 熱處理過程以及記錄、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過程控制,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未按規定對熱處理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熱處理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0 | 無損檢測 | 未按規定制訂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1 | 無損檢測人員及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并對無損檢測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明確其職責、權限等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2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過程進行控制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方法、數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檢測、擴探比例、評定標準應滿足工藝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3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4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5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無損檢測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6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理化檢驗工藝文件,明確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的具體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8 | 理化試樣及試樣檢測以及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以及記錄和報告的出具應符合相關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9 | 未按規定對理化檢驗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的理化檢驗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0 |
檢驗 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1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2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3 | 型式試驗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不能覆蓋產品范圍 | 型式試驗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覆蓋產品范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4 |
生產設備 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5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6 | 生產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生產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7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范圍、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2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3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4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5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8.大型游樂設施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裝(含修理))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外來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要求 | 檢查客運索道安裝(含修理)所依據的外來設計文件是否按要求經過審核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 | 未按規定辦理設計變更手續 | 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時,檢查設計變更是否經過審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材料與零部件 | 未按規定對受委托方實施質量控制 | 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錄,按照程序文件進行采購質量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驗收(復驗)以及存放與保管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復驗)、存放與保管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未按規定進行領用、使用控制以及材料標識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料領用和使用以及材料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未按規定辦理材料變更手續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辦理材料代用手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7 |
作業 (工藝) |
未按規定編制鍋爐安裝(改造、修理)施工方案等通用、專用的作業(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并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未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 | 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9 | 未按規定對作業(工藝)進行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作業(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施工用工裝、模具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 定期開展工裝機具使用管理檢查并做好記錄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1 | 焊接 | 未按規定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進行管理、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焊接人員、焊接材料、焊接過程(包括焊接環境)進行管理、控制,并做好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編制焊接工藝規程,確保能覆蓋鍋爐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3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4 | 熱處理 | 熱處理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5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設備、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6 | 熱處理過程以及記錄、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熱處理過程進行控制,并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未按規定對熱處理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熱處理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8 | 無損檢測 | 未按規定制訂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無損檢測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規定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并對無損檢測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明確其職責、權限等要求,檢查執行情況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0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過程進行控制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以及方法、數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檢測、擴探比例、評定標準應滿足工藝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1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2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3 | 未按規定對無損檢測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無損檢測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4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5 | 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理化檢驗工藝文件,明確理化檢驗方法和操作過程的具體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6 | 理化試樣及試樣檢測以及記錄和報告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以及記錄和報告的出具應符合相關要求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7 | 未按規定對理化檢驗外委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受委托單位的理化檢驗質量進行控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8 | 檢驗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9 | 未按規定對檢驗與試驗條件、過程檢驗、最終檢驗、檢驗與試驗狀態進行控制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控制并做好狀態標識以及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0 | 未按規定對檢驗試驗記錄和報告進行控制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1 | 施工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采購、驗收、建檔、操作、維護、使用環境、檢定校準、檢修、封存以及報廢等的控制不符合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環節進行控制并做好相關記錄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2 | 檔案管理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檔案進行管理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33 | 設備使用狀態標識,檢驗與試驗裝置檢定校準標識,法定要求檢驗的設備的檢驗報告等不符合要求 |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對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的相關標識、檢驗報告進行管理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4 | 施工過程 | 未對現場安全環境進行評價并制定措施 | 對現場施工作業環境進行安全辨識,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5 | 施工過程不符合相關要求 | 制定現場作業指導手冊,規范作業程序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6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7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2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3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4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9.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制造(含修理、改造))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產品設計的依據不符合現行法規、安全規范、標準和用戶要求 | 產品設計的依據現行法規、安全規范、標準和用戶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 | 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修改 | 發生設計變更時,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修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材料與零部件 | 材料與零部件質量證明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材料與零部件在使用前應具有合格的質量證明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復驗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復驗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材料標識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材料儲存條件不符合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存儲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7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發放領用 | 按照規定進行材料發放領用,并做好相應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作業(工藝) | 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9 | 未按工藝規定進行執行情況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工裝模具使用管理不規范 | 做好工裝模具使用管理的檢查,并做好記錄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1 | 工藝控制責任人未履職 | 工藝控制責任人應按照工藝控制程序文件履職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2 | 焊接 | 焊工無證或超項目焊接 | 焊工持證焊接,項目符合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3 | 無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或不覆蓋 | 具有合格有效的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焊接工藝卡,且能覆蓋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4 | 施焊記錄不及時、不規范 | 及時、準確、規范填寫施焊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5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6 | 焊材未按有關規定進行控制 | 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采購、驗收、檢驗、儲存、烘干、發放、使用和回收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7 | 熱處理 | 缺少熱處理工藝或熱處理工藝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8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爐、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9 | 熱處理記錄和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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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無損檢測 | 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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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無損檢測人員資質不滿足要求 | 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2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3 | 未按相應工藝的要求控制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應滿足相應工藝的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4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25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6 | 理化檢測設備和儀器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理化檢測設備和儀器,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理化試樣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應符合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8 | 理化檢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理化檢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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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檢驗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
30 | 檢驗與試驗條件和狀態不滿足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滿足要求的檢驗與試驗條件,并做好狀態標識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1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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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型式試驗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不能覆蓋產品范圍 | 型式試驗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覆蓋產品范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3 | 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設備使用狀態標識缺失或不規范 | 按要求設置正確的設備使用狀態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4 | 儀器設備未檢定或校準 | 按相關規定對儀器設備檢定或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5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6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7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叉車專項 | 叉車的設計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
1.叉車制造單位在設計控制時,還應管控以下幾點: 1.實心截面貨叉符合GB/T5182《叉車 貨叉 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2.叉車起升鏈條的最小安全系數應當符合GB/T 10827.1-2014《工業車輛 安全要求和驗證 第1部分:自行式工業車輛(除無人駕駛車輛、伸縮臂式叉車和載運車)》中4.6.1的要求; 3.罩殼打開后由于意外關閉會造成傷害的,應當在罩殼處(如牽引蓄電池或者發動機罩)設置防止意外關閉的裝置,并且永久地固定在車輛上或者安裝在車輛的安全處; 4.叉車向前運行時,順時針轉動方向盤或者對轉向控制裝置的等同操作,應當使叉車右轉;舵柄操作的叉車原地轉向操作力應當不大于400N;方向盤操作的叉車原地轉向操作力應當不大于20N,左右轉向操作力相差應當不大于5N; 5.叉車液壓系統應當設置能防止系統內壓力超過預定值的裝置,此裝置的設計和安裝能夠避免意外的松動或者調節,調整壓力需要使用工具或者鑰匙;叉車液壓系統用軟管、硬管和接頭至少能承受液壓回路3倍的工作壓力; 6.最大起升高度大于1800mm的乘駕式叉車應當安裝符合GB/T 5143《工業車輛護頂架 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要求的護頂架;沒有安裝護頂架的帶有折疊站板的步駕式叉車,當側面防護裝置處于其保護位置時,應當采取措施以防起升高度大于1800mm; 7.乘駕式電動叉車、電液換向的乘駕式內燃平衡重式叉車、電液換向的乘駕式內燃側面式叉車應當設置司機坐(站)姿狀態感知系統,當司機不在正常操作位置時,車輛不能進行動力運行,即使操縱載荷裝卸控制裝置,也不應當出現門架的傾斜和貨叉架的移動;當司機回到正常操作位置,但沒有進行額外操作時,動力運行、門架的傾斜和貨叉架的移動均不應當自動發生; 8.應當設置司機權限信息采集器,通過指紋、虹膜、人臉特征等生物信息或者磁卡等與個人身份信息唯一綁定的媒介,驗證司機操作權限,當該采集器失效、拆除或者司機信息不正確時,車輛不能啟動。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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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觀光車專項 | 觀光車的設計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
觀光車制造單位在設計控制時,還應管控以下幾點: 1.觀光車、觀光列車的每節車廂應當設置存放滅火器的位置,并且該位置應當便于滅火器的取用; 2.觀光車輛所有車輪上均應當設置行車制動裝置,并且能夠由司機直接操縱; 3.觀光車輛應當采用非封閉的車身結構。 4.觀光車輛技術參數的特殊要求:觀光車的額定載客人數(含司機,下同)不大于23;觀光列車的額定載客人數(含司機和安全員)不大于72,并且牽引車頭座位數不大于2,車廂總節數不大于3,每節車廂座位數不大于35;觀光車輛的輪距不小于1.15m;觀光列車的牽引車頭及每節車廂的車輪數均大于4;觀光車輛無載狀態下的側傾穩定角不小于35°。 5.觀光車輛風窗玻璃應當符合GB 9656《機動車玻璃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前照燈應當符合GB/T 28710《非公路旅游觀光車 前照燈》的要求;安全帶應當符合GB/T 28709《非公路旅游觀光車 座椅安全帶及其固定器》的要求。 6.觀光車輛在設計時應當明確滿載最大爬坡度、最大行駛坡度、最大運行速度等性能參數,且滿載最大爬坡度不得小于最大行駛坡度,最大行駛坡度和最大運行速度的取值應當符合TSG 81-202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 7.方向盤不得右置,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和向右轉角均不大于15°;應當設置轉向限位裝置。 8.觀光列車采用氣壓制動系統時,應當符合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7.8.2和7.9.3的要求。 9.每位乘客應當有安全帶;每位乘客應當有安全拉手,靠近車體邊緣的乘客應當有安全實用的扶手,扶手距離座椅上表面高度不低于180mm;車輛側面的乘客上下車出入口處應當設置護欄、側圍、護鏈等安全防護裝置;與運行方向相反布置、位于車輛最后部的乘客座位應當裝設保護圍欄等安全防護裝置。 10.觀光列車上應當設置視頻監控裝置,能清晰監測到車內乘客、道路及周邊環境,視頻存儲時間不應當少于72h;觀光列車的最后一節車廂內,應當設置安全員專用座椅,并且設置安全員與司機雙向溝通的裝置;觀光列車的牽引連接裝置上,應當設置防止觀光列車在行駛中因振動和撞擊而使連接脫開的安全裝置;觀光列車的牽引車頭、車廂的所有連接部位,應當設置當牽引連接失效后的二次保護裝置。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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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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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45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1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修理)
序號 | 風險類別 | 風險指標 | 風險管控措施 | 管控形式 | 責任人 | 備注 |
1 | 設計 | 修理設計和施工方案(過程)的依據不符合現行法規、安全規范、標準和用戶要求 | 修理設計和施工方案(過程)的依據按照現行法規、安全規范、標準和用戶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 | 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過程)修改 | 發生設計變更時,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過程)修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3 | 材料與零部件 | 材料與零部件質量證明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材料與零部件在使用前應具有合格的質量證明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復驗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復驗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5 | 材料標識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6 | 材料儲存條件不符合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存儲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7 | 未按規定進行材料發放領用 | 按照規定進行材料發放領用,并做好相應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8 | 作業(工藝) | 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9 | 未按工藝規定進行執行情況檢查 | 按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工藝執行情況檢查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0 | 工裝模具使用管理不規范 | 做好工裝模具使用管理的檢查,并做好記錄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1 | 焊接 | 焊工無證或超項目焊接 | 焊工持證焊接,項目符合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2 | 無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或不覆蓋 | 具有合格有效的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規程、焊接工藝卡,且能覆蓋壓力容器焊接所需的工藝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3 | 施焊記錄不及時、不規范 | 及時、準確、規范填寫施焊記錄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4 | 焊縫返修未按規定執行 | 焊縫返修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執行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5 | 焊材未按有關規定進行控制 | 應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進行采購、驗收、檢驗、儲存、烘干、發放、使用和回收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16 | 熱處理 | 缺少熱處理工藝或熱處理工藝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7 | 熱處理設備不符合要求 | 熱處理爐、測溫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18 | 熱處理記錄和報告不齊全、不規范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準確、規范填寫熱處理記錄,出具熱處理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19 | 無損檢測 | 無損檢測通用或專用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0 | 無損檢測人員資質不滿足要求 | 配備相應資質的無損檢測人員并注冊到本單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1 | 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無損檢測設備、儀器和試塊,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2 | 未按相應工藝的要求控制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 | 無損檢測的狀態和時機應滿足相應工藝的要求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23 | 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無損檢測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4 | 理化檢驗 | 理化檢驗人員未經培訓合格 |
理化檢驗人員按要求培訓上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5 | 理化檢測設備和儀器不滿足相應檢測要求 | 應配備合格的理化檢測設備和儀器,并按要求進行檢定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6 | 理化試樣不符合要求 | 理化試樣的取樣、加工、試驗和保存應符合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27 | 理化檢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理化檢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8 | 檢驗與試驗 | 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應規定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檢驗與試驗工藝文件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29 | 檢驗與試驗條件和狀態不滿足要求 | 按照法規、標準、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滿足要求的檢驗與試驗條件,并做好狀態標識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0 | 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缺失或不規范 | 應及時出具準確規范的檢驗與試驗記錄和報告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 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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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型式試驗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不能覆蓋產品范圍 | 型式試驗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覆蓋產品范圍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2 | 生產設備和檢驗與試驗裝置 | 設備使用狀態標識缺失或不規范 | 按要求設置正確的設備使用狀態標識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33 | 儀器設備未檢定或校準 | 按相關規定對儀器設備檢定或校準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5 | 人員管理 | 未對人員培訓的要求、內容、計劃和實施等做出規定 | 制定人員管理相關程序,明確相關要求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6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不符合要求 | 加強過程巡查及檔案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7 | 特種設備許可所要求的相關人員的聘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檢查相關工作見證材料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8 | 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 | 資源條件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 | 制定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的管理程序,明確相關要求;持證期間,加強過程巡查,當相關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時,及時核查是否滿足許可條件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39 | 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并接受監督檢驗 | 接受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并按規定申報和接受監督檢驗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0 | 發現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行為等 | 按規定進行許可證管理 | 月調度 | 主要負責人 | ||
41 | 叉車專項 | 叉車的修理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 叉車在修理時,還應注意:更換叉車的防爆部件時,使用單位應當保證新部件的防爆級別和技術要求不低于原部件,并且對整車防爆性能的有效性負責,更換記錄、部件防爆合格證等技術資料應當存入安全技術檔案。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2 | 觀光車專項 | 觀光車的修理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 觀光車修理時應注意:采用自動變速箱的內燃觀光車輛,只有當變速箱換擋裝置處于停車擋(“P”擋)或空擋(“N”擋)時方可啟動發動機(具有自動啟停功能的車輛除外)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3 | 政府監督、通報、預警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周排查 | 質量安全總監 | |
44 | 投訴舉報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
45 | 輿情信息 | 發現不合格項 | 記錄、整改 | 日管控 | 質量安全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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